摘要:由于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的颁布,消防监督部门加大了实施检查力度,2007年后气体灭火自动泄压装置的市场需求也随之明显增多。 为什么要用气体灭火系统自
由于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的颁布,消防监督部门加大了实施检查力度,2007年后气体灭火自动泄压装置的市场需求也随之明显增多。
1、在灭火剂释放过程中和灭火浸渍阶段保证防护区的相对密闭是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而防护区的密闭性和灭火剂释放的快速性又必然会引起内部压力的迅速增加,一旦维护结构遭到破坏,灭火剂的大量泄漏将最终导致灭火失败。因此,合适的泄压装置将会起到关键作用。
2、气体灭火系统启动时会向防护区喷放大量灭火气体,防护区空气压力瞬间升高。除此之外,火灾燃烧产生的热量也会使室内空气压力有所升高。在喷放时火势越大,时间越长,空气压力升高的值就越大。因此,《规范》要求防护区围护结构(含门窗)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内外压强差)不宜低于1200Pa。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应由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给出。
3、泄压口其作用为一方面当防护区因灭火剂喷放压力升高到一定值时,通过泄压口将部分空气和灭火剂及时向防护区外释放,以保证防护区围护结构的安全;另一方面,防止因防护区喷放灭火剂时压力升高造成门、窗爆破导致灭火失败,火势蔓延失控。
4、由于七氟丙烷、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六氟丙烷灭火剂比空气重,为了减少灭火剂从泄压口流失,《规范》规定上述气体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部位,即泄压口下沿高度不得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
不加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泄压装置危害
1、气体灭火系统所用的灭火剂大多以加压液化或高压储存,快速喷出或喷出后瞬时气化,在封闭的保护区内形成巨大的压力,试验发现甚至可达到8000pa,而重型建筑的允许压强也只有4800pa,难以承受这样大的压力,其它一般建筑和高层建筑更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内部压力。
2、多数大型建筑物内普遍存在由轻型建筑构件分割而成的属于轻型或一般建筑构造的由气体灭火系统来提供保护的空间;另外,防护区门、窗上的玻璃等轻型围护构件的耐压强度也难以承受灭火剂释放时的内部超压。因此,如果不能把防护区内高于围护构件可以承受的压力及时泄出,就势必会造成建筑物围护结构的破坏,发生灭火剂大量泄漏而导致灭火的失败及可能的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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