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分类的定义 根据GB16668-2010标准,干粉灭火系统可分为:a)气瓶式干粉灭火系统,b)储压干粉灭火系统,c)气动干粉灭火系统,GB50347-2004和DB37 / T1317-2009只有三个
江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分类的定义
根据GB16668-2010标准,干粉灭火系统可分为:a)气瓶式干粉灭火系统,b)储压干粉灭火系统,c)气动干粉灭火系统,GB50347-2004和DB37 / T1317-2009只有三个定义:全驱式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和预制灭火装置。预制灭火系统的标准太简单了。例如,GB50347-2004:预制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灭火剂的储存容量不应超过150kg。管道长度不应超过20米。工作压力不应超过2.5Mpa DB37 / T1317 -2009标准:预制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灭火剂的储存容量不应超过150kg。管道长度不应超过50米。工作压力不应超过2.5Mpa。这两个标准仅在管道长度上有所不同,并且未列出预制件。灭火系统型号,DB37 / T1317-2009标准中所述的标准说明:“预制灭火装置是制造商按照规定的型号预制的灭火装置,如柜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和管网灭火与系统相比,灭火剂用量相对较少,灭火剂运输管道相对较短,保护范围也较小。本规范规定了此类灭火装置的应用范围和适用范围。系统的定义仅由灭火剂量指定。如果分析管道长度,压力储存式灭火系统应在预制灭火系统的范围内。由于储压式灭火系统无后续驱动压力,灭火剂输送管不宜过长,但由于GB16668-2010标准未对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填充能力作出任何规定压力储存式灭火系统,据我所知,目前市场上已有一种灌装式储存式干粉系统。超过150公斤的规格,如果它只是一个基于储存压力类型的预制灭火装置,它也是不准确的,柜式超细干粉被熄灭。虽然该装置具有少量灭火剂,但它被指定为预制灭火装置。但是,柜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还有两种储存式和气缸式,这使得设计人员难以确定其结束。哪种形式的灭火系统是预制灭火装置。据笔者认为,由于驱动气体和超细干粉灭火剂储存在同一容器内,储存式干粉灭火系统不能制成大容量。虽然根据管网的计算方法,管道可能超过50米,但可能超过灭火剂量。它也可以达到500千克(甚至更大),但由于后续注射力不足,应规定灭火剂量小于300千克,它直接定义为预制灭火系统,有利于设计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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