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220V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将基本淘汰!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有关规定:
设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灯具的电压等级及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A型灯具;
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B型灯具。B型灯具就是指普通电压(AC220V)的消防应急和疏散指示灯具。
根据此规定,B型灯具貌似还有一定的使用空间,即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仍可以使用。
然而,全文强制国家标准的相关通用规范出台后,却让B型灯具基本失去市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4-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已经非常明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与其他规范冲突时,需以本规范为准!下面该规范就开始“发难”!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
4.5.4 当正常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在2.5m 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即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需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也就是只能使用A型灯具( 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
该规范10月1日开始实行就必须强制执行,B型灯具只能使用在安装高度在2.5m以上且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可谓基本上要走向淘汰的边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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