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联动之争:两本国标该听谁的?
在消防圈子里,国标规范就是“硬规矩”,设计、施工、验收都得照着来。
可偏偏在气体灭火系统联动逻辑这件事上,两本核心规范的说法不一样,让不少人犯了难——“两个感烟探测器能不能触发系统启动?”(也就是常说的“烟+烟”联动),有人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说不行,有人凭《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文解释说可以,甚至验收时因为这事吵得面红耳赤、返工整改的情况都不少见。
今天就来从规范条文、背景、实际场景到验收争议,来聊清楚,帮大家理理这里面的门道。
先把核心矛盾摆出来:两本规范对“探测器组合”的说法不一样
不管是《火规》还是《气规》,都明确“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启动,得要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这是大前提,没争议。但这两个信号该用“烟+温”“烟+手报”,还是能用上“烟+烟”,两本规范的规定就有出入了。咱们先把条文原文找出来,逐字逐句读,不搞断章取义那套。
第一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简称《火规》)——没提“烟+烟”,甚至能推出“不允许”
《火规》是消防报警联动的“通用指南”,只要涉及报警联动,基本都要参考它。里面4.4.2条专门讲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探测器的情况,把自动控制方式说的很细。
先看4.4.2第1款:联动触发信号有三种组合,一是同一防护区里两只独立探测器的信号,二是一只探测器加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信号,三是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
同时特别加了一句“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还要求探测器得按规范第6.2节算保护面积。这里的“宜”,在规范里不是“随便选”,更偏向“优先推荐”,潜台词就是“能选烟+温就选烟+温”。
再看4.4.2第2款,这是关键:控制器接到第一个触发信号后,要开防护区的声光警报器,这个“第一个信号”可以是感烟、其他类型探测器(比如火焰探测器)或者手报;等接到第二个触发信号,才能发指令启动灭火系统,而这个“第二个信号”,必须是“同一防护区里,和第一个报警的探测器/手报相邻的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者手报”。
把这两款放一起看,《火规》的态度很明确:如果用“两只探测器”组合,优先“烟+温”,而且第二个信号绝对不能是感烟探测器——不管是相邻还是不相邻,条文里压根没提“感烟探测器”这个选项。换句话说,按《火规》的字面意思,“烟+烟”联动是不被允许的。
第二本:《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简称《气规》)——条文解释明确“特殊场景能选烟+烟”
《气规》是专门管气体灭火系统的,针对性更强。里面5.0.5条正文说“自动控制装置得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才能启动”,这句话和《火规》的大前提一致,没毛病。
但重点在后面的“条文解释”——可能有人觉得条文解释不是正文,不算数?其实在实际工程里,条文解释是帮大家理解正文的关键,很多验收专家都会参考它判断设计合不合理。
《气规》5.0.5条的条文解释是这么说的:“本条里的‘两个独立火灾信号’,是照着老版《火规》(GB50116-1998)来的。但具体用哪种探测器组合,得看防护区和保护对象的情况。
比如通信机房、计算机房,平时都有温控系统,温度很稳;一旦着火,初期温度不会一下子升上去,感烟探测器会先报警。这种地方选探测器的时候,除了能选‘温+烟’,更可以用‘烟+烟’组合,这样能早点启动灭火系统,减少损失。”
这段话直接点破了“烟+烟”的可行性,还举了通信机房、计算机房的具体例子,甚至用了“更可考虑”这个词,相当于明着说“这类场景下,烟+烟不仅能用,还更合适”。
矛盾的根源:规范版本“不同步”,通用与专项没衔接好
为啥两本规范会有冲突?其实不是制定者没考虑到,而是规范更新“不同步”导致的。咱们挖挖历史就清楚了:
老版《火规》是1998年的,当时关于气体灭火联动的规定很笼统,只说“要两个独立信号”,没明确探测器组合类型。后来2005年《气规》出台,条文解释就照着1998版《火规》的逻辑来,留出了“根据场景选组合”的空间,所以才会提到“烟+烟”。
但到了2013年,《火规》更新了,对联动逻辑做了细化,加了“宜用烟+温”“第二个信号不能是烟感”的内容,相当于把探测器组合的范围收紧了。
可问题是,《气规》从2005年发布后,直到2024年5月都没更新过,它的条文解释还是基于老版《火规》的逻辑,没跟上2013版《火规》的调整——这就造成了“新通用规范”和“旧专项规范解释”的矛盾,从业者夹在中间,自然不知道该听谁的。
实际工程里的糟心事:选“烟+烟”还是“烟+温”,验收时总吵架
这种规范矛盾不是纸上谈兵,早就在工程里闹出不少麻烦。咱们举几个常见的例子,都是圈子里常遇到的情况:
例子1:数据中心机房,选了“烟+烟”,验收时被要求整改
某省有个数据中心项目,设计单位做服务器机房的气体灭火设计时,琢磨着机房里全是精密设备,平时用空调控温,温度特别稳。
要是着火,初期肯定先冒烟,温度升得慢,感温探测器说不定半天没反应;要是等“烟+温”的信号,火可能已经烧大了,设备一坏就是几百万的损失。
于是设计单位就照着《气规》条文解释,用了“烟+烟”联动——两个独立的感烟探测器,只要都报警,就触发系统。
结果到了验收环节,一位专家拿着《火规》4.4.2条说:“规范明明白白写着宜用烟+温,第二个信号不能是烟感,你们这设计不合规,必须改!”
设计单位不服,拿出《气规》条文解释反驳:“机房属于特殊场景,规范解释允许烟+烟啊!”可专家不认:“《火规》是上位通用规范,《气规》是下位专项规范,而且《火规》2013版更新得晚,肯定要优先听《火规》的。再说条文解释只是建议,不是正文,不能当合规依据。”
最后双方吵了半天,项目只能暂停验收,设计单位没办法,只能把“烟+烟”改成“烟+温”,重新买探测器、布线、调试,多花了十几万,还延误了一个月交付,甲方那边也天天催,别提多闹心了。
例子2:地下配电室,改“烟+烟”避误报,结果还是要返工
还有个写字楼的地下配电室项目,一开始设计的是“烟+温”联动。可施工的时候发现,配电室顶部空间特别小,感温探测器只能装在配电箱旁边,而配电箱运行时会散热,夏天温度一高,感温探测器总误报,施工队试了好几次调整位置都没用。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商量:“要不改成‘烟+烟’吧?配电室着火也是先冒烟,两个烟感独立报警,既能避免误报,又能及时启动系统,符合《气规》解释啊。”双方一拍即合,就把设计改了。
结果验收时又出问题了:另一位专家说:“《火规》没说可以烟+烟,你们改设计没经过审图机构同意,属于擅自变更,必须改回去!”施工单位解释:“不改的话感温总误报,到时候真着火了,系统可能因为误报被关掉,反而更危险。
”可专家坚持“规范优先”,最后只能返工——重新凿墙布线,把感温探测器移到远离配电箱的地方,又额外花了几万块,工期也拖了半个月。
例子3:小型实验室,选“烟+烟”通过验收,全靠“沟通到位”
也不是所有“烟+烟”设计都会被卡。有个小型化学实验室项目,里面放的都是易燃试剂,一旦着火,烟雾会很快扩散,但温度上升不算快。
设计单位考虑到试剂怕高温,要是等感温探测器报警,火可能已经烧到试剂瓶了,就选了“烟+烟”联动。
验收前,设计单位专门准备了材料:把《气规》条文解释、实验室的火灾风险分析(比如平时温度稳定、火灾初期烟多温慢)、探测器的选型依据都整理好,提前和验收专家沟通。
专家看完材料,又去现场看了实验室的布局,觉得“确实是特殊场景,烟+烟更合理”,最后就同意通过验收了。
但这种情况属于“运气好+准备足”,不是所有人都能碰到通情达理的专家。要是专家咬死《火规》条文不放,还是得整改。
该怎么解决?给从业者的3个实用建议
规范矛盾暂时没官方解释,咱们不能等着,只能在实际操作中想办法规避风险。结合圈子里的经验,给大家3个建议:
1. 优先“烟+温”,特殊场景才考虑“烟+烟”,而且必须留足依据
如果不是像通信机房、计算机房、精密实验室这种“火灾初期烟多温慢”的场景,尽量按《火规》选“烟+温”,别给自己找麻烦。要是确实需要用“烟+烟”,一定要提前准备好依据:
把《气规》5.0.5条条文解释打印出来,标注重点;
做一份“防护区火灾风险分析报告”,说明为什么这个地方用“烟+烟”更合适(比如平时温度范围、火灾类型特点、设备保护需求等);
探测器选型要选符合国标、灵敏度合适的产品,别用劣质货,避免误报。
2. 改设计前必须过审图机构,别“先斩后奏”
很多项目出问题,都是因为“擅自改设计”。不管是从“烟+温”改“烟+烟”,还是反过来,只要涉及探测器组合变更,一定要先报给审图机构,让审图师出具“设计变更审核意见”。
有了这个意见,就算验收时专家有异议,也能拿出审图文件当依据,减少返工风险。
3. 验收前主动沟通,别等专家提异议再解释
验收前最好能和当地消防部门、验收专家提前沟通,把设计思路、规范依据讲清楚。
比如可以说:“我们这个机房平时温度控制在22-25℃,火灾初期主要是冒烟,温度升得慢,按《气规》条文解释用了烟+烟,主要是为了早点启动系统,保护设备,您看这个思路没问题吧?”提前沟通能避免“当场吵架”,也能让专家感受到你的专业度,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说句实在话:规范矛盾需要“官方给说法”,但从业者得先“自保”
气体灭火系统联动逻辑的争议,本质是“通用规范更新快、专项规范更新慢”导致的衔接问题。
咱们从业者能做的,就是在规范没明确解释前,尽量做到“合规优先、场景适配、留足依据”——既不盲目按《气规》解释选“烟+烟”,也不死板地不管场景全选“烟+温”,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合理设计,同时把该有的文件、依据准备好,避免验收时“有理说不出”。
当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早点出台规范解释,把“烟+烟”联动的适用场景、设计要求说清楚,让大家不用再在两本规范之间“左右为难”。
毕竟消防工程的核心是“安全”,规范的目的也是为了安全,只有让设计、施工、验收都有明确的标准,才能真正把安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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